中国电建青海院南川工业园区绿色算力产业示范园110kV输变电工程二期土建施工分包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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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南川工业园区绿色算力产业示范园110kV输变电工程二期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216-25J4-FP000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绿色算力产业示范园 110kV 输变电工程二期工程,业主为西宁南川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部分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简介
2.1 采购项目名称:南川工业园区绿色算力产业示范园110kV输变电工程二期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
2.2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2.5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3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采购范围:本工程变电站土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2 计划工期: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3.3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规范及标准,贯彻国家、行业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规范,落实工程设计技术原则,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力争获得省部级(行业)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3.4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5 本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青苗赔偿、植被恢复、施工用(大、小运)临时道路开辟及附着物损失补偿,施工项目部、临时施工场地租用及复垦费,乡村道路损坏赔偿、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等由施工单位负责协调(包括相关手续办理等)。
4 分包商资格要求
4.1 分包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未满一年新注册企业的企业可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分包商近 3 年(2022 年 09 月 01 至今)完成 1 个及以上高海拔地区同类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本次采购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 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响应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查询近三年(2022 年 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4.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响应人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青海院的禁入名单。
(4)其他: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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