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山东
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二次)
项目概况 济宁太白湖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太白湖新区公共资源交易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BZH-2025-K0002
2、项目名称:济宁太白湖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淘汰率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确定3家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最终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最终供应商的选用。共采购两种配餐, 8元餐品和15元餐品。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5、框架协议期限:三年。(具体按合同约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3.3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项目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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