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食堂运营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15262025000057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运营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攀枝花市东区木棉路72号负二层 | 2,100,000.00元 | 早餐(单价):10元
中餐(单价):19元
晚餐(单价):18元
| 98.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梅青 、 李丽娟 、 孙泽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珙县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地址: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珙县廉洁教育基地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