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5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2025-ZC-060
项目名称:安康市2025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市2025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5年度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