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LNG接收站二期工程低温止回阀采购公告
海南
-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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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一、谈判采购条件
本项目海南LNG接收站二期工程低温止回阀,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采购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次采购详情如下:
二、项目概况、采购物资及相关内容
1、项目概况
海南LNG接收站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北部、洋浦半岛南部,开发区西部为北部湾海域,北面约12km为琼州海峡,南部为天然深水港洋浦港。海南LNG二期工程建设在一期工程预留用地内,二期工程建成后,海南LNG接收站的建设规模达到 $350 \times 10^{4} \mathrm{t / a}$ ,其中气化外输量为 $90 \times 10^{4} \mathrm{t / a}$ ,液态装车量为 $70 \times 10^{4} \mathrm{t / a}$ ,装船转运量为 $190 \times 10^{4} \mathrm{t / a}$ 。二期工程建设3座 $22 \times 10^{4} \mathrm{m}^{3}$ 预应力混凝土LNG储罐,工艺处理设施新增BOG压缩机及BOG增压机,新建集液池、罐区机柜间及消防站等设施。
2、采购物资
海南LNG二期工程本次采购需求低温止回阀76台,谈判控制价82.9608万元(包含运杂费、税金、技术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交货期限:2026年7月30日前或以现场订单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75号海南LNG。
5、质保期: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36个月(此36个月仅适用于由于业主原因导致验收不能按时进行时)或投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因产品有问题造成停机或无法投用,质保期期限将相应延长,延长计算方法为:由于供货商原因引起的停机或无法投用,每次凡是超过一天的,质保期便按照停机或无法投用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为保证本次采购低温止回阀产品质量,综合考虑DEC文件及潜在供货商业绩、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主要设定谈判人资格如下:
1、资格类
1、资格类本次谈判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响应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 提供有效的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TS 证书) 和覆盖采购范围 (最低设计温度、阀门结构、阀门公称压力及公称尺寸) 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 (TSX 证书), 原产地在中国境外的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 提供有效的 API 6D 证书; 提供覆盖投标产品范围的 API 6FA/API 6FD/ISO 10497 防火证书。
(2) 升降式止回阀结构应满足 6.2(b) 要求; 旋启式止回阀结构应满足 6.3(b) (c) 要求; 轴流式止回阀结构应满足 6.4(c) (d) 要求; 双板式止回阀结构应满足 6.5(b) 要求。
2、业绩类
(1) 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 近 5 年 (2020年1月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2) 供货商应至少提供一项近 5 年 (2020年1月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提供适用于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的性能测试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 $1$ 有效应用业绩只依据响应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进行认定。 $2$ 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 谈判小组现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veri.chinatax.gov.cn) 进行查验, 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验证的视为业绩无效 (2020年9月份之前开具的发票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验证的须保证发票真实性, 如出现伪造、虚构发票等情形, 将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进行处置); $3$ 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 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 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财务类
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须提供三年(2022年至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审计报告须有编号、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信誉类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响应人最近3年(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严重影响到与本次谈判的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小组应在谈判现场对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小组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响应人全部否决。
(5)响应人截止到开标当日被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暂停或取消响应、交易资格(已移除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谈判小组在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其他要求
(1)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2)响应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响应价格中予以考虑。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23:00附件下载
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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