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河水利管理中心托北干渠维修改造工程
新疆
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河水利管理中心托北干渠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河水利管理中心托北干渠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河水利管理中心托北干渠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塔办【2025】20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河水利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水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河水利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依麻木镇 ;
2.2 工程规模: 5955000.0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托北干渠 8+000~8+191 段、8+899-10+071 段、12+627-13+647段渠道的砼衬砌板及防冻垫层等进行拆除重建 ,总长度为2.383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2.4 最高控制价: 5550334.01 元;其中可竞争金额 5266734.01 不可竞争金额 283600.00 元(含暂列金 283600.00 元,暂估价 0.00 元及其他项 0.0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3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定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中级 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23: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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