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审价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审价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HYYWXD-2025--24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临河运营维修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审价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审价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范围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承担铁路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情况)。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力。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更优的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相关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服务组人员至少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师1名。 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2 0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