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材料审计服务
山东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材料审计服务 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 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省网:SDGP370800000202502000568
市网:SZBM-2025-S0141
2、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材料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开)
4、预算金额:¥3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5年度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材料审计服务,选取具备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 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等网站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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