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空调主机更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空调主机更换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JNB255-ZB-250720535、SXZB-2507 2653GZH06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空调主机更换(招标项目编号:JNB255-ZB-250720535、SXZB-2507 2653GZH069/01)已由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9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空调主机更换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包)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空调主机更换:
标段(包)内容:
| 标段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1 |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 | 符合酒店现有的配套设备和规格 | 2 | 台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地点: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5天完成供货、调试且正常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阳城县美韵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空调主机更换,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承诺书;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具有空调主机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可提供制造商业绩或代理商自身代理本次投标产品的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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