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所辖营业机构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所辖营业机构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250057/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所辖营业机构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所辖营业机构监控设施维保服务。本次运维工作范围为各营业网点及各分、支行,服务内容包含营业网点设备间及各分、支行监控中心范围内的中
心联网设备维护、前端设备数据更新维护等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和2 万元及以下的安防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所辖营业机构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所辖营业机构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依法成立,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资质证书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政务服务备案告知书(公共服务备案受理告知书)(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
11.案例经验要求: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承接过监控设施、技防设施设备维保类的成功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1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
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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