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嘉兴路及孝祥路道路项目片石及未筛分碎石(重)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浙江
-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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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价函
各供货商:
因[POWERCHINA-0113-250250]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路(规划路-渡江大道)及孝祥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下载公开竞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片石 | 30-50cm | 吨 | 760 |
| 2 | 未筛分碎石 | 最大粒径不大于20mm | 吨 | 56000 |
说明:
1、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方不能据此向需方提出任何补偿。
3、乙方负责在厂内的装货及运输至上述地点,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的卸货。
二、采购要求
1、本次公开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试验、检验、保险费、运输费、税金、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跌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后,具体时间根据项目通知分批到货,收到通知后 5天内到货。
3、交货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嘉兴路(规划路-渡江大道)及孝祥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片石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
4.1.1片石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规范《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
4.1.2硬质岩石、中硬岩石可用于路堤和路床填筑:软质岩石可用于路堤填筑,不得用于路床填筑: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用于路基填筑。
4.1.3 路基的浸水部位,应采用稳定性好、不易膨胀崩解的石料填筑。
4.1.4 路堤填料粒径应不大于 500mm,并宜不超过层厚的 2/3。路床底面以下 400mm范围内,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150mm,其中小于 5mm 的细料含量应不小于 30%。
4.2、未筛分碎石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
4.2.1 未筛分碎石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4.2.2 轧制碎石的材料,可为各种类型的岩石(软质岩石除外)、砾石。轧制碎石的砾石粒径底为碎石最大粒径的 3倍以上,碎石中不应有黏土块,植物根叶、腐殖质等有害物质。
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5、质保期:24 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由甲方承担贴息。
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验收合格压实方方量进行结算,每月甲乙双方核对上月回填压实方计量使用量以及供货总货款,还需乙方每月将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且双方确认后,乙方持本期全额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本期结算款,结算办理程序完结后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材料结算款的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价款的 9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 3%待项目部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以上结算均为过程结算,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审计单位审核结果为准,超结部分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剩余款项中直接扣除。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销售资质的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应提供碎石材料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4)供应商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6)供应商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 2021 年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7)供应商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提供采矿许可或上游来源证明。
8、响应文件要求:
依据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提交;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 20%的响应文件、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被否决。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10、报价有效期 60 天。
三、采购方式
公开竞价方式采用:二轮报价的方式,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四、公开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吿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22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 平台( https ://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竞价文件。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公开竞价文件:
(1)下载公开公开竞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釆购项目下载公开公开竞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响应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保函形式。
(2)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3)采用保证金形式的,在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供应商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保证金缴纳至银行账户中。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退还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供应商的打款账户。
(4)采用保函形式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嘉兴路(规划路-渡江大道)及孝祥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部,联系人:张宇豪,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5)供应商没有按照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需承担保证责任,扣除本采购项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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