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西北部湖湾水生态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浙江
玉环市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西北部湖湾水生态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市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西北部湖湾水生态修复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已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玉发改审〔 202 5 〕 9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玉环市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西北部湖湾水生态修复项目 EPC 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 8183 万 元,工程概算 8042.3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543.7976 万元,建设规模 : 项目范围东至滨江大道、同善塘河西岸,西至漩门二期海上长堤,南至玉环湖西岸、西湖云庄农田片区南岸,北至宏台路,区域总面积 12.28km 2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玉环市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西北部湖湾水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部农业面源生态沟塘建设工程、入湖河口净化湿地建设工程、西沟水生植被修复工程三项 ,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
建设地点: 玉环市 。
2.2招标范围:
本次为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本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 、 养护 等服务,具体如下(实际实施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为玉环市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西北部湖湾水生态修复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 实施范围内有关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运行、保修 , 工程总承包管理以及 质保 等内容,除监理 等 工作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外 , 其余为满足政府主管部门效果评估验收通过等所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如有)等所有设计,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费用)。
( 2)建筑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工程。
( 3)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与维护等内容。
( 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 5)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控制及管理。建设项目实施策划,设计、施工、采购、风险、沟通与信息、合同等管理及内外部协调。上述工作内容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6)质保期2年,保障水生植物顺利成活,包括水生态系统运维和水质日常跟踪监测等内容。
注: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承包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根据本项目实施范围及工程造价,发包人有权增减部分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限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招标 控制价 66264583 元 。
2.3工 期要求如下 :
总工期: 630 日历天。 设计及 施工工期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_ (不低于 40%) _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同时具备3.1.1的施工资质和3.1.2的设计资质 要求。
3.1.1 施工资质: 同时 具有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及以上资质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设计资质:具有以下 1、2之一的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 2 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 委派 ;
?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 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 3.2.4其他:
1 、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 施工 工作的单位 。
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
□ 3.4自 年 月 日以来 完成过 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和 竣(完)工验收证明 扫描件 ;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兼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
3.7拟派项目负 责人 ( 兼施工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本单位人员 ) 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的本单位人员) 。
?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环保工程师 资格 ( 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的 本单位人员 ) ;
3. 9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 10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
(三)其他:
□3. 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委 派 ;
3. 1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均 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严重 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 1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 8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 1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15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16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及其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查询网址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3. 1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则需 提供 ) ;
? 3. 18 上述 3.1 2 -3.17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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