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基于动态检测数据的轨道调整量出具技术服务业务外包(二次)采购方式公示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基于动态检测数据的轨道调整量出具技术服务业务外包(二次)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5-0605)
一、 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基于动态检测数据的轨道调整量出具技术服务业务外包(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A01包 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 执行的技术标准:《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
2. 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 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负责免费维护,除人为损坏,均由服务商负责维修。
4. 售后服务及要求:(1)定期走访用户,及时了解工程设备情况; (2)对用户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答复,并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如拒绝或拖延返工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3)负责免费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4)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通过高速铁路轨道动、静态不平顺数据融合及高效精调关键技术,精细化考虑轨道动、静态不平顺的各项指标状态和相互关系,克服精调方案制定过程中无法有效利用动检数据综合分析的难点,出具动态数据调整量,以期降低TQI及单点病害峰值。 2.出具的调整方案,符合W300-1、WJ-8、WJ-7、弹条V型扣件系统及道岔区调整范围。 3.TQI精调作业后不大于2.2,单点病害峰值整治满足《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作业验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 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 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 业绩要求:无要求。
5. 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1: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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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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