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元庄路(滨河路-望湖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000193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GXZFCG-2025-230
冠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GXZC-20250151
项目名称:聊城市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元庄路(滨河路-望湖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3万元;其中标段一:200万元,标段二:2万元,标段三:1万元
最高限价:203万元;其中标段一:200万元,标段二:2万元,标段三:1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
| 1 | 冠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元庄路(滨河路-望湖路)】(施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200万元 |
| 2 | 冠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元庄路(滨河路-望湖路)】(监理) | 详见磋商文件 | 2万元 |
| 3 | 冠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元庄路(滨河路-望湖路)】(检测) | 详见磋商文件 | 1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监督单位:冠县财政局。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求:3.1标段一:(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标段二:(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人员、设备配备满足项目需求;(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在建项目不得超过2个。3.3标段三:(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可兼投(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否则所投标段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