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经颅磁治疗仪(第二次)(BNQ25A00422)询价公告
重庆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经颅磁治疗仪(第二次)(BNQ25A00422)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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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经颅磁治疗仪(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9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BNQ25A00422
项目名称: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经颅磁治疗仪(第二次)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840,000.00元
最高限价: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经颅磁治疗仪(第二次) | 840,000.00元 | 5 | 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84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供应商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3.产品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国产医疗器械)。
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