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2025-2026年老旧闸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江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陵区2025-2026年老旧闸站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以 扬广水〔2025〕31号文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扬 州市广陵区河道堤防治理工程建设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II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与头桥镇境内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头桥排涝站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地处头桥港与夹江交汇处,是区域排涝的重要水利设施。头桥排涝站建于1973年,现状设置4台600HW混流泵,总流量为2.0m3/s。泵站为侧向进水正向出水泵站,与头桥二站共用出水池及出水渠道。由于年久失修,需拆除重新建设。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V等,头桥排涝站站身等主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5级。 概算总投资:1410.78万元。
2.3 本项目施工实施分为2个施工标,各标段建设内容分别为:
(1) 施工 II 标(合同编号:GLQLJZZGZ-2025-2026-SG02)位于广陵区头桥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拆建头桥排涝站,设计排涝流量为4.0m3/s,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与相应水保、环保工程等。
建安投资金额(含水保环保专项建安投资): 施工 II 标 467.68 万元 。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总工期438天。 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5月30日前具备开机条件;2026年12月31日前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 质量目标:合格,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 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工建筑物工程业绩 ,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 。
(3)财务要求: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5年6月至8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8)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
(9)其他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并提供网站截图)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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