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启闭设备制造招标公告
浙江
-衢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23/18-QT-015 )
一、 招标条件
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启闭设备制造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衢州市境内
2.2 项目规模: 装机容量298MW(2×149MW),三等中型工程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按照乌溪江抽水蓄能电站总体计划安排,2025年2月主体工程承包人进点,本电站于2028年7月底首台机组投入商业,至2028年9月底全部机组投入运行。 交货进度 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
1 | 上库 事故闸门 10 000kN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 台(套) | 1 | 2026 年 8 月 15 日 | 工地现场 | 含附件 |
2 | 尾水 事故闸门 5 000kN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 台(套) | 2 | 2026 年 9 月 15 日 | 工地现场 | 含附件 |
3 | 下库进 / 出水口检修闸门 2 000kN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 台(套) | 1 | 2026 年 4 月 15 日 | 工地现场 | 含附件 |
4 | 50kN 电动单梁起重机 | 台(套) | 4 | 2026 年 4 月 15 日 ( 1 台) | 2026 年 8 月 15 日( 1 台) | 2026 年 9 月 15 日( 2 台)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启闭机设备-启闭设备制造标(CHDTDZ023/18-QT-01501): 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298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上库事故闸门1000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1套及其附属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尾水事故闸门500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2套及其附属设备、安全管理系统;下库进/出水口检修闸门200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1套及其附属设备、安全管理系统;50kN电动单梁起重机4套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验收、资料提交、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含工地现场)及设计联络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启闭机设备-启闭设备制造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1项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启闭容量≥8000kN(单吊点计)的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关键页(含设备参数)、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范围、容量等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完工或投运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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