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外业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外业辅助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5 年 09月 30 日 1 4 时 3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YS-2025029 ;
项目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外业辅助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万元 ;
最高限价: 60万元 ;
采购需求: 对汽开区辖区内商贸领域约 3万余户市场主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商贸领域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工作。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 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配备安全生产专家,可派工作组对汽开区辖区六个街道范围内商贸领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工作。
3.3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 采购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 规定的,相关 投标均无效 ;
3.6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供应商 ,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5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