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
新站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 于同意新站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立项的批复 /合新经投资〔2025〕60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5〕164号
1.4招标人: 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 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XGZ50370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 编号: 2025AFXGZ50370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与大禹路交口东北角
2.6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51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行政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7合同估算价:8488.16万元
2.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施工范围包含:(1)场地平整、土方清理;(2)主体工程等;(3)道路、雨污水、景观、围墙、绿化、景观照明以及楼宇泛光照明等;(4)室内外消防管网及智能化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等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 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500 万元的 工业建筑 施工业绩;
( 2)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 工业建筑 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5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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