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鹤鸣湖双孔拱桥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孟津竞磋-2025-9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鹤鸣湖双孔拱桥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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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政采磋商(2025)0085号-1 | 本次工程为新建双孔拱桥一座,用地选址位于孟津黄河湿地北区鹤鸣湖湿地内现状道路上,建成之后使现状道路两侧湖水连通,形成水面的连续,更好的打造湿地景观。 | 需解锁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闫楼乡王庄村1组15号 | 1,68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67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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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鹤鸣湖双孔拱桥建设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马序坤 | 豫24115158167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委员会组长)王建立、罗翠娟、(业主评委)李景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洛阳市孟津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7,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孟津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大道540号
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