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黑龙江
招标公告
海林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招标编号: SL0000G250915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林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海林市水务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解决村屯 79个,受益人口34334人,13661户。依托“林海水库输水一期工程”的建设,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持续探索"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等农村供水"四化"模式,优先利用“林海水库输水一期工程”作为海林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水源。同时以长汀镇、自兴村、石河村、秦家村水厂为中心,将周围共79处村屯连接起来,推进供水城乡一体化建设 ;
2.2招标范围: 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勘察、测绘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3服务地点: 海林市 ;
2.4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本项目技术成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结算审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 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7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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