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原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已由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三行审投【2023】15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原县高新区高新四路与西环路东南角;
2.2 工程规模:北邻高新四路,南接高新三路,东至创新二路,西到政府预留地。本项目主要为室外景观铺装、绿化工程、景观给排水、城市家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2069523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3391200元);
2.4 计划工期:25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三原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标段编号: E6104003516ufubpyos5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北邻高新四路,南接高新三路,东至创新二路,西到政府预留地。本项目主要为室外景观铺装、绿化工程、景观给排水、城市家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三原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三原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09-19 00:00起至2025-09-26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三原县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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