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沱互通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次)
重庆
南沱互通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沱互通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陵发改〔2025〕170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中龙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南沱镇。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全长 3.166公里,其中G348线改造段起点接G348线K1181+200 米 处,途经清溪码头连接线路口、南沱互通连接线路口,终点接 G348线K1182+752.25 米 处,长 1.552公里,改造后路线长约1.23公里,路基宽 9 ~ 16 米,为双车道二级公路。南沱互通连接线改造段全长1.936 公里,利用原有路面(宽度16米) , 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 。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金 额: 15836.1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5700万元。
2 . 4 招标范围:南沱互通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
2 . 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