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项目一期主厂房东侧顶棚漏雨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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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一期主厂房东侧顶棚漏雨维
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波能源一期主厂房东侧顶棚漏雨维修,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主厂房东侧顶棚漏雨维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一号
2.2 建设规模:
宁波能源日焚烧生活垃圾 1500吨,配置 3台处理能力为 5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 1 台 20MW 及 1 台 12MW 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4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一期主厂房东侧顶棚彩钢瓦、采光板、檩条、屋脊及女儿墙盖板板等修复工程,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施工内容。
2.5 边界条件:
本项目施工所需水、电均由甲方免费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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