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原煤加工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临汾市
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原煤加工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C136-ZB-2509141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原煤加工委托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JNC136-ZB-250914124 )已由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综合生产经营计划华胜财务字( 2025 ) 133 号,太原煤炭气化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太煤化企管字 [2025]73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 平台 ”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基本情况:山西蒲县华胜煤业公司主要生产 11 号煤,属 1/3 配焦煤。根据《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转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煤质质量的通知》(太煤化科信函〔 2025 〕 659 号)关于“提高产品质量意识,明确高价值产品品种”的要求和《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煤质质量的通知》(晋控函〔 2025 〕 177 号)关于“应洗尽洗,应选尽选”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煤质质量,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
2.2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包) 原煤加工委托项目:
招标内容及范围:
受托方利用其洗煤厂为我公司加工原煤,生产出我公司要求的合格产品。我公司按吨原煤付给加工费用(材料消耗、配件维修费、人工、电费、水费、运输费、原煤铲车装卸费、建构筑维护费、采暖费等一切费用)。
详细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2.4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但合同执行金额最多不超过 5510 万元。
2.5 服务标准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包) 原煤加工委托项目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批复的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洗选场地的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洗选场地的《取水许可证》。④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洗选场地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炭洗选加工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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