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123批招标盐城热电生产技术监督服务(3年期)二次公告(二次)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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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123批招标盐城热电生产技术监督服务(3年期)
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公司已建成 $2\times 75t / h + 1\times 130t / 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1\times 15\mathrm{MW} + 1\times 9\mathrm{MW}$ 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概况及地点: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路9号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 25-09-01 -357-03 | 123.3 盐城热电生产技术监督服务(3年期) | 负责盐城热电公司3年期技术监督服务:工作范围包括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绝缘监督、电测监督、热控监督、环境保护监督、汽轮机及旋转设备监督、锅炉监督、励磁监督、电能质量监督、信息监督服务、继电保护监督、节能监督、综合监督服务及煤、水、气和设备检验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计划服务期:3年期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1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8年12月31日 | /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23.3 盐城热电生产技术监督服务(3年期) |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和国家电投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30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燃煤机组技术监督服务业绩(应涵盖锅炉、汽轮机、电测、热控监督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期限、服务范围、签字页);(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09-25 23:59(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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