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包号 : xjsrzb【2025】 - 270
2 .项目名称: 第七师胡杨河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 项目 预算金额: 556 万元
5 . 最高限价【如有】 : 556 万元
6 .采购需求: 采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 116种组分)在线监测系统1套、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1套、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PAMS57)在线监测系统1套、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1台、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1台、胡杨河市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监测分析平台1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否
二、申请 人 的 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应的人员、技术、资金、服务相关方面能力;
( 3)投标单位需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 其他资格要求:
( 1) 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 供应商的信用行为 : 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 , 未被列入 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中之一 。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之一的, 其 响应无效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