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富阳中医骨伤医院胃镜治疗镜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杭州市富阳中医骨伤医院
项目名称: 胃镜治疗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胃镜治疗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胃镜治疗镜采购安装、调试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杭州市富阳中医骨伤医院于2021年采购的电子胃肠镜,品牌规格型号为富士VP-7000,该设备为原装进口设备。
1. 设备兼容性:本次拟采购的胃镜治疗镜为富士VP-7000电子胃肠镜的配套产品,二者能完全兼容,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目前,除富士品牌胃镜治疗镜以外,无其它品牌设备可以与富士VP-7000完美兼容。若采购其他品牌的胃镜治疗镜,可能会出现图像传输不稳定、操控不顺畅等问题,严重影响临床诊疗工作的开展。
2. 技术专业性:富士品牌在医疗内镜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专业的研发团队,其生产的胃镜治疗镜采用了先进的光学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和精密制造工艺,能够提供清晰、准确的图像,帮助医生更准确地诊断和治疗疾病。同时,富士品牌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熟练使用。
3. 供应商唯一性:该产品由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杭州厚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富阳区销售。在市场调研中,我们发现只有该授权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我院需求的富士品牌胃镜治疗镜,不存在其他可替代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具有该产品制造商销售授权供应商杭州厚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富士品牌胃镜治疗镜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厚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横凉亭路3号307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专业人员论证名单:俞晓鸿、张莉丽、薛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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