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DCWD2025-09-0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空调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1.5P壁挂式空调80台,3P立柜式空调14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1.5P壁挂式空调80台,变频节能一级能效以上,极速冷暖能独立除湿,智能变频、智能自清洁,使用电源为220v电源。采购3P柜式空调14台,为立柜式商用办公室空调柜机,变频节能二级能效,极速冷暖能独立除湿,智能变频、智能自清洁,使用电源为220v电源。到货地点为:车务段本部、娄山站、青州市南站、黄旗堡站、岞山站、谭家坊站、坊子站、青州市站、蓝村站、诸城站、潍坊西站、蓝村西站、高密南站、潍坊站、胶州北站、平度西站等17个车站(地点)。设备质保期2年,整机保修6年,符合国家商用单体空调统一标准。免费配送及安装(含拆除旧机)。辅料超出部分另行计费。本次报价含以旧换新后的最终报价。到货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前,包件1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供应商不存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3.1.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2)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3)供应商近三年内(截止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5 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为在政府部门公示以旧换新范围内的企业或由公示范围内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本次报价含以旧换新后的最终报价。
3.1.7 投标人须具备产品3C认证材料,并提供证明文件,保证所供设备为优良产品。
3.1.8 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5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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