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制冷机组R134a8000~10000kW间接冷却式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正在报名中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制冷机组\R134a 8000~10000kW 间接冷却式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使用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制冷机组\R134a 8000~10000kW 间接冷却式(招标编号:NWZ250925-2333-09545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制冷机组\R134a 8000~10000kW 间接冷却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化工部分)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制冷机组\R134a 8000~10000kW 间接冷却式 | 5.000 | 台 |
2 | 制冷机组\R134a 6000~8000kW 间接冷却式 | 4.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 D 级及以上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须具有测试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制冷机组性能测试要求的全性能测试台(需取得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中国制冷空调行业《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性能测试平台认证证书。需提供性能测试用试验台的设备图片(含设备铭牌),试验台的评审或认可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可核实。)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15 年1月1日至开标日须具有不少于3个石油、化工项目中单台压缩机制冷量≥9MW(冷水出水温度≤7℃、压缩机需为投标企业自有品牌)的离心式制冷机组的供货和良好运行(运行时间不少于 3 年)业绩(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包括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校验系统已通过认证的认可);提供完整的技术协议及附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冷水参数、制冷量、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提供用户良好运行证明。以上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拥有本次投标的离心式制冷机机头生产线。2)所有的控制及联锁保护功能由业主的 DCS 系统完成,提供控制逻辑并配合业主完成 DCS 组态。3)关键部件材质、机组联锁设置、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请购文件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涉及到“或等同”的条款,需经买方书面同意。5)遵循请购文件中其它“★”及“▲”条款的相关要求。6)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真实有效(能协调业绩企业允许招标人和买方在评标结束一周内到现场复核,如评标结束一周内招标人和买方不被允许到业绩现场复核或复核后与提供的业绩和用户证明不一致,将导致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8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