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9月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202 5 年 9 月
混凝土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数智新材料施工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四川泸天化锦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锦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数智新材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简介:四川数智新材料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 36570.22㎡;地上建筑面积:35563.12㎡;地下建筑面积:1007.1㎡,1#办公楼、2#生产厂房为独立基础+桩基础、3#原料库、4#成品库、5#甲类库、6#危废库、7#动力中心为桩基础、8#、9#门卫独立基础,1#首层5.2m,二三层4m,2#钢结构跨度37.4m,3#、4#钢架结构跨度17.64m,5#甲类库、6#危废库首层5.1m,7#动力中心地下室层高4.6m,地上一层5.4m。
项目地理位置: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共划分1个包件,共11559.26m³。应符合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国家、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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