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公安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2-TTDL-X2025-0019
项目名称: 沛县公安局实验室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万元
采购需求:
沛县公安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沛县公安局 DNA实验室正常运行需要采购相关试剂、耗材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包括 个体识别扩增试剂盒、 Y案件版试剂盒等,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所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8.供应商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要求见《询价通知书》“十四、询价相关说明”中“(四)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30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