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市瑞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高安中心-GA2025-Q1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
项 目 概况
一、项 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 号:高安中心 -GA2025-Q13
项目名称:高安市瑞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 招标
预算金额:170万元/年
最高限价:170万元/年
采购需求:
| 采 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 购预算(人民 币 ) | 技术 需求或服务要 求 |
|---|---|---|---|---|
| 高安市瑞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1 | 项 | 170万元 | 详 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的服务期为3年,合同终止前,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然终止,中标人离场,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资格审查环节将进行核查)
6.参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件精神,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7.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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