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总院可再生院2025-2026年度智能运行平台软件辅助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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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科研总院可再生院2025-2026年度智能运行平台软件辅助开发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招标条件科研总院可再生院2025-2026年度智能运行平台软件辅助开发服务已由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510- KYYKZSY- 004
2.2项目名称:科研总院可再生院2025- 2026年度智能运行平台软件辅助开发服务
2.3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
2.4建设规模:1套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6招标范围:开发智能运行平台软件及应用模块,并根据需求升级智能控制平台软件。开发多源数据采集模块,集成DCS实时数据API接口、OPCUA、ModbusTCP等通信程序;根据标准数据库质量位定义将采集数据质量位进行统一处理;开发历史数据采集模块,集成DCS历史数据API接口,能够按要求提取DCS历史数据并合并导出;开发样本库,支持样本数据导入导出与分类管理;开发预警算法库,支持预警算法导入导出与分类管理;开发统一报警中心,收集并优化处理各种报警消息,支持人工标注;开发可视化展示画面,汇总并优化各智能运行模块功能展示。本项目新开发软件的源代码、可执行文件、文档等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自动化领域软件开发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3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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