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承德工务段锂电锯轨机(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承德工务段锂电锯轨机(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dgwd-clk-2025-0005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承德工务段锂电锯轨机(第二次)采购人为承德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锂电锯轨机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次采购的内容为:锂电锯轨机3台
A01包:锂电锯轨机,包件物资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车站路33号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符合投标项目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投标人须出具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国有铁路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两份业绩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及其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限内。
6.投标人应提供正式的使用说明书。
7.如果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需提供货物报关单(报关单显示原产国与启运国一致)、缴税单原件。进口产品应提供相应的认证。
8.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铁路集团企业标准(TJ/GW036-2005)、(Q/CR896-2022)或CRCC检测,须提供符合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
9.参与竞标商户须提供参与竞标样机,谈判结束后对进行测试,未达到我段技术参数要求或者质量不合格,将在国铁上进行反馈并列入不诚信单位,终止其采购,对其后机具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签订采购合同。
10.报价文件包含相关资质及产品详细功能及性能指标说明。
11.商品报价需包含包装、运输、配送等费用。运输商品配送要求造成的商品损坏、选失等情况,成交商家须无条件更换、补发,及时处理到位。
12.提供锂电池的《陆运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符合国家锂电池安全运输条件。
13.按需进行配送、安装、使用培训等服务。具备及售后服务要求时解决售后问题的能力,能够免费到车间提供上门技术指导。对使用单位提供免费操作、修理技术培训。
14.保修期至少1年,免费技术培训。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的损坏,制造厂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因产品无法维修或使用时,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单台对应免费整机更换。保持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满足48小时到达现场技术服务,并提供长期维修服务保证。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