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子筛供氧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ZK[GK]2025004
项目名称: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子筛供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0.00元
采购包1(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子筛供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484,375.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分子筛供氧服务 | 1(批) | 否 | 按招标要求 | 5,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涵盖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同时具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3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