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货车检修能力提升工程用环网柜、低压开关柜等物资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西车辆段货车检修能力提升工程用环网柜、低压开关柜等物资采购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HTJG202 5 -WZ0 60 )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就 包头西车辆段货车检修能力提升工程用包头西车辆段货车检修能力提升工程用环网柜、低压开关柜等物资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见附表1 。
2.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要求送货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均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具有国家认证并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与本招标文件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4 、财务要求
报价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2 年 -2024 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报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5 、业绩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的自开标之日前三年内的业绩证明,同时中标合同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
6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8 、履约信用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铁路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和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报价人未被纳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付款方式为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到的物资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验工计价,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计价拨款后开始支付本材料款直至付到总价款的 95%。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及现场收货凭证。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
五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 5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17:00。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该时间内网上报名及获取资料。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六 、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9 月 29 日 14 : 3 0。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54号( 201 房间)。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采购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 5 年 9 月 29 日 14 : 3 0采购。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54号(四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采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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