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南王11#(四十)中学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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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南王11#(四十)中学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裕华区南王11#(四十)中学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裕数政投资审字【2025】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规划为一所36班初级中学,包含1#教学综合楼、2#综合地下室、3#门卫。用地面积(实用地):33335.82m,总建筑面积:42270.05m2。(1)地上建筑面积:27383.73m2。包括:1#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27117.04m2,3#门卫10.00m2,其他地上建筑面积 256.69m2。(2)地下建筑面积14886.32m2。包括:其中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714.01m2,报告厅建筑面积900.97m2,厨房建筑面积750.77m2,合班教室建筑面积338.31m2,图书室建筑面积815.65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27.52m2,其他地下建筑面积6439.09m2。(3)室外工程:配套建设400m 标准塑胶跑道、操场等。室外绿化面积11700 m2。项目最终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规划条件核准的建筑面积为准。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大街以东,煤机街以西,塔南路以南,裕凯路以北。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石财办【2022】10号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本次采购金额的45%,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7 08:4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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