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部分单位备份系统国产化替代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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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部分单位备份系统国产化替代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2-21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部分单位备份系统国产化替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济宁、黄台电厂备份系统软硬件平台采购、系统安装部署。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部分单位备份系统国产化替代项目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济宁、黄台电厂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和实施,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提前或延后交货将不引起商务变化,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6 招标范围:对公司本部及下属济宁、黄台电厂的备份系统进行国产化替换,包括备份系统软硬件供货、施工、调试等(具体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备份策略制定及测试,后续技术服务,系统培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或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自身签订的合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10-09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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