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电桂林恭城门乐一期20万千瓦光伏项目储能租赁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广西
-桂林市
正在报名中
CHDTDZ038/19-QT-06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广西华电桂林恭城门乐一期20万千瓦光伏项目储能租赁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广西恭城华电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
2.2 本期规模: 200 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容量 配套储能 20 MW/ 40 MWh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 2025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间100MW容量配套储能10MW/20MWh;2025年12月31日至2027年11月30日间200MW容量配套储能20MW/40MWh。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项目管理-广西华电桂林恭城门乐一期20万千瓦光伏项目储能租赁服务(CHDTDZ038/19-QT-06801):广西华电桂林恭城门乐一期20万千瓦光伏项目储能租赁服务,租赁期2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广西华电桂林恭城门乐一期20万千瓦光伏项目储能租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共享储能电站且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并网投运,须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及并网通知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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