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土方服务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土方服务采购(第2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334-ZB-250932249、SXMTZB2501F-1058(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 2025年土方服务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C334-ZB-250932249、SXMTZB2501F-1058(G)/C),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我单位为更好的完成公司矸山各工作场所(中煤厂、十三号平台)环保治理及寺河矿矸山治理工作,需要土方服务,预计需要土方 27万方,并将土方运输至矸山指定地点。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土方服务采购(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 2025年土方服务采购(第2次招标)。
2.3 服务地点: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
2.4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
2.5 服务标准 /质量要求: 符合安全环保达标、取土符合规定等相关要求,服务质量达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2025年土方服务采购(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土方运输服务 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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