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晋城市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NB334-ZB-250831101 、 SXMTZB2502H-087(G)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25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9-28 18:00
本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招标项目编号: JNB334-ZB-250831101 、 SXMTZB2502H-087(G)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 |
|---|---|---|---|---|
| 1 | 需解锁 | 3180500元 | 合同签订后 25 天内与发标方对接交付安装 | 整机 2年,主要设备3年 |
| 2 | 需解锁 | 3279660元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与发标方对接交付安装 | 整机 2年,主要设备3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需解锁 |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 1)被否决投标人:山西泽天隆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监测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须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山西泽天隆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投标为上海集光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一项自身业绩证明材料与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2)被否决投标人:山西智创博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监测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须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山西智创博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投标为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一项自身业绩证明材料与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3)被否决投标人:太原峰达科贸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监测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须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太原峰达科贸有限公司本次投标为浙江双视代理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一项自身业绩证明材料与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4)被否决投标人:山西具象嘉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监测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须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山西具象嘉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5)被否决投标人:山西中衍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格书及其他服务要求: ★7.主要设备(主要设备详见硬件设备清单)须有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提供主要设备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山西中衍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 LED室内大屏(含支架)及核心交换机两个主要设备非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