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溪河-皇塘河水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江苏
一、招标条件
支溪河-皇塘河水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已经 由 丹阳市 经济发展局 以 丹经发行[2025]160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丹阳市皇塘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 丹阳市皇塘镇 ;
( 2 ) 项目规模: 项目拆建 φ80暗渠104m,新建φ60 暗渠570m,新建dn630PE管980m,原暗渠及附属建筑物维修1项,路面恢复450m2,河塘护砌85m;西岗西站补水工程新建Ф80暗渠40m,跌水1座,闸门2座;后阳东站出水池维修1座等内容;
( 3 )工程 批复概算 金额 : 178.57 万元 ;
( 4 )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
( 5 ) 本次招标工程为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支溪河-皇塘河水环境提升整治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 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 负责人 资质: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且 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 [2016]17号文) ;
3、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缺一无效 ;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 202 2 年 9 月 25 日至今 )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 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 一 个月( 202 5 年 8 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 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社保缴纳承诺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 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5) 投标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
(6)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
(7) 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 [ 2019 ] 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
(10)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 时 关于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招标文件 明确 规定 的 要求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的基础证明 相关 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如承诺函等其他投标材料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四、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 | 62 分 |
|---|---|---|
| 施工组织设计: | 30分 | |
| 类似业绩: | 3分 | |
| 项目经理答 辩: | 5分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 C=αA+βB 其中: 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如剔除后的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如剔除后的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值)】。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除因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投标报价 | 62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 每偏高 1%扣 1 分,每偏低 1%扣 0.5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二)施工组织设计 | 3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 3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
| 7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
| 3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
| 3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
| 3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
| 5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
| (三) 类似业绩 | 3 |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农田水利(90万元及以上)施工项目经理的,有一个得 1.5分,满分为 3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须在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保持一致,如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任职情况的,则还应附有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附有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四)项目经理答辩 | 5 | 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对拟派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参与现场答辩的拟派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酌情打分,最高得 5分,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注: ( 1)参与答辩的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招标公告中指定地点并完成签到工作,逾期的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答辩,本项不得分。 ( 2)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答辩(闭卷形式),答辩的题目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出具,共分2道答辩题目,各题目的具体分值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满分5分。 ( 3)本次答辩采用暗标形式,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过程中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答辩,答辩不得分。 ( 4)参与项目经理答辩的投标人答辩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汇总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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