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一、用地二)热力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一、用地二)热力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一、用地二)热力工程施工 已由 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涿京南审批核字[2023]1号、涿京南审批核字[202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0%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77127.6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06641.38 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60344.61平方米,建设住宅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459427.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16354.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3072.52平方米;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涿州市码头镇,规划范围为东至规划万福街,西至在建健康街,南至规划立新路,北至规划开元路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用地一、用地二)施工图纸、深化图纸、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及图纸变更、洽商等明确的所有热力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从红线外接驳点到换热站(含换热站内设备及外墙1.5米范围内管道)全部内容,包含设备、管道、阀门、水泵、水箱、计量表、控制阀门、控制监控系统等全部内容;包含接驳、验收、移交等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777647.18 元。 2.3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其他: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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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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