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焚烧炉耐火材料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附件下载
正在报名中
莱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焚烧炉耐火材料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莱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焚烧炉耐火材料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石门村西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
2.2 建设规模:
一期垃圾焚烧系统配置 2台 300t/d垃圾焚烧炉排炉,配套无锡东马锅炉有限公司制造DMG-300-24.4/4.0/405-W 型余热锅炉,于 2017 年 6 月投入运行。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8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焚烧炉前墙、焚烧炉后墙、左右侧墙、空冷墙、膨胀节附近、斜顶棚、辅燃区域、集箱(折焰角上部)、折焰角(水冷壁)等修复工程,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施工内容。
2.5 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进场道路、临建场地等由招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已完工的炉墙砌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及完工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9附件下载
莱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焚烧炉耐火材料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