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车务段安检查获物品销毁处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湖南
-衡阳市
采购公告
Hcdabk2025006
一、采购人: 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车务段。
二、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车务段安检查获物品销毁处理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
三、采购业务基本情况:
1. 衡阳车务段管内12个客运业务办理站,主要负责衡阳车务段管内京广普速铁路线衡阳站(含)-郴州站(含)间3个站、衡柳客专铁路线祁东站(含)-永州站间3个站、怀衡铁路线西渡站(含)-杨桥站(含)间2个站和吉衡铁路线安仁站(含)-炎陵站(含)4个站共12个客运车站安检查获物品的集中收缴、运输和销毁处理业务。
2.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周期内。 乙方在 一年合同期内, 能较好的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且基本采购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 竞商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腐蚀性、有毒性、爆炸性、放射性废弃物处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及以上。
3. 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采购人制定的采购规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五、竞商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5 年 9 月 26 日 至10月9日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00-17:30分 ) 。
2. 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现场报名,采购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采购评审的依据)。
3. 竞商人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等交采购联系人审验,审验后退还(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采购联系人。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电话通知。
2. 递交地点: 衡阳车务段一楼安保科 。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业务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采购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采购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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