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集团2025~2026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甘肃电投集团2025~2026年度 石灰石 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50827-057211-1
招标编号:GSDT-HWYL-SHS-[2025]-02
1.招标条件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辖 4 家火电厂,总装机容量 6670MW ,在建 4 台 1000MW 机组,为满足生产需要,现对甘肃电投集团 2025~2026 年度 石灰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与 供货期限
2.1项目概况
(一)标段 I :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安装 6 台 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 - 石膏湿法脱硫及 SCR 工艺脱硝设施 ,其中 1 ~4 号机组已投产运营, 5 、 6 号机组正在建设,计划今年完成投产。
厂址介绍: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瓜州县城东北约62km的戈壁滩上。厂址东侧为规划的安北风电场第五C 区,东南距 ± 800kV酒泉换流站约18km,南距安西极旱荒漠自然保护区约10km,西南侧邻广汇运输公路,西南距双塔水库约19km,西北侧紧邻规划的瓜州县柳沟综合物流园,西北距兰新铁路柳沟站约6km。
(二)标段 II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辖“2×300MW+2×1000MW”机组, 配套建设 4套全烟气量处理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厂址介绍: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厂址东边与 S237(张掖至平山湖)公路连通,南边紧邻张罗公路。
(三)标段 III :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下辖 “ 2 × 350MW ”机组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同步配套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工程( 石灰石 - 石膏湿法脱硫装置 )。
厂址介绍: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武威市凉州区凉古公路南 2 号。
(四)标段 IV :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设有2×330MW机组,机组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系统与主机单元配套运行,一炉一塔,采用喷淋空塔技术。 脱硫系统采用外购且符合要求的石灰石粉作为脱硫剂,石灰石粉与工艺水混合,配制成含固率约为 30%的石灰石浆液送至吸收塔 用于脱硫反应。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厂设有2×330MW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套 建设 2套全烟气量处理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
厂址介绍: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厂址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河西堡镇以北,河雅公路以东南;东北邻金昌水泥厂,距河西堡火车 站约 3.5 km ;金昌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厂厂址位于金昌市东,金川公司三厂区以南,金昌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区内,距离金昌市约 10km,西距离金川河约 3.5 km。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 I : 甘肃电投集团 2025~2026 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标段I) - 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脱硫用石灰石, 包含生产、运输、卸料等,预估数量约 30 万吨,按实际到货量结算(招标人不对实际采购量做保证,低于或高于预估采购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需使用专用车辆将货物送至接收人指定储库现场。
(二)标段 II : 甘肃电投集团 2025 - 2026 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标段 II)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脱硫用石灰石,包含生产、运输、卸料等,预估数量约 15 万吨,按实际到货量结算(招标人不对实际采购量做保证,低于或高于预估采购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需使用专用车辆将货物送至接收人指定储库现场。
(三)标段 III : 甘肃电投集团 2025~2026 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标段 III) - 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脱硫用石灰石,包含生产、运输、卸料等,预估数量约 4.3 万吨,按实际到货量结算(招标人不对实际采购量做保证,低于或高于预估采购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需使用专用车辆将货物送至接收人指定储库现场。
(四)标段 IV : 甘肃电投集团 2025-2026 年度石灰石采购项目 (标段IV) -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脱硫用石灰石粉末(非颗粒),包含生产、运输、卸料等,预估数量约 7 万 吨,按实际到货量结算(招标人不对实际采购量做保证,低于或高于预估采购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需使用专用车辆将货物送至接收人指定储库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
2.3计划供货期限
本项目供应期限计划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6年12月31日
注:合同签订后,具体每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买方(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为石灰石 / 石灰石粉末 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包括石灰石粉加工商),须提供其拟供应本项目石灰石 / 石灰石粉末 的生产厂家所具备的上述相关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有连续供应合格石灰石的能力,近三年内(自 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石灰石粉末供货业绩证明。(业绩以合同为准,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以及载明合同标的物及数量的页面。若合同未体现具体供货数量,需提供具有甲方/买方盖章的供货签收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凭证。若采用发票形式证明,应提供包含石灰石单价的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完整合法的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网页显示页面完整的截图,需包含日期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资格后审结束前的一切行为均不视为认可某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0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