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配件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B334-ZB-250931964、SXMTZB2502H-100(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配件(招标项目编号: JNB334-ZB-250931964、SXMTZB2502H-100(G)),已由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赵煤物供字〔2024〕42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配件采购事项。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配件
标段(包)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矿用粉尘浓度传感器 | GCG1000(A) 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 件 | 20 | |
| 2 | 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 | GJJ100 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 件 | 300 |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到货 。
2.5 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环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配件,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 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矿用粉尘浓度传感器和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用粉尘浓度传感器和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的供货业绩(不限于一份合同中体现);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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