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71团城镇集中供热项目(设备购置)
新疆
第四师71团城镇集中供热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四师71团城镇集中供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04004002250706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市发改投资发〔2025〕15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一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四师七十一团
3.项目工程规模: 新建1x29MW高温热水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179.12平方米,地上两层,框架结构;新建4.2MW换热站1座,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新建DN150-DN350mm管网450米x2,及配套设施设备。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4004002250706001001 第四师71团城镇集中供热项目(设备购置),【标段工程规模】:第四师71团城镇集中供热项目所需热力设备、电气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 E6604004002250706001001 | 第四师71团城镇集中供热项目(设备购置) | 第四师71团城镇集中供热项目所需热力设备、电气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29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 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信誉良好,在人员、技术、履约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国内制造商或国内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或所代理生产厂家(制造商)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制造或销售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抬头、格式不限,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单位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