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统一算力底座及场站智慧感知系统集成部署招标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正在报名中
CHDTDZ058/19-QT-573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统一算力底座及场站智慧感知系统集成部署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新疆 达坂城地区、 尉犁 地区
2.2 项目规模: 海为新能源尉犁100MWp光伏产业园一期项目、海为达坂城风电场49.5MW风电项目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暂定合同签订接招标方通知后9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软件产品-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统一算力底座及场站智慧感知系统集成部署(CHDTDZ058/19-QT-57301):为实现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海为新能源尉犁100MWp光伏产业园一期项目、海为达坂城风电场49.5MW风电项目接入新疆区域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需在场站侧现有设备系统基础上,增加智能传感设备、摄像头、无人机、机器人、手持移动终端等,实现“远程集控、分级诊断、片区运维、专业检修”相关功能应用。服务期限:暂定合同签订接招标方通知后9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固定总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产品-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统一算力底座及场站智慧感知系统集成部署】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投标方应具有 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等级证书 CMMI3 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1 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新能源智慧生产运维系统建设项目;
(2)新能源发电设备健康管理建设项目;
(3)新能源场站诊断平台建设项目;
(4)智慧新能源场站建设项目(包含图像识别或边缘计算类或数据分析或生产智能运维类)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